第一章 总 则
第一条 为完善太阳成官网学生就业服务体系,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》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,结合太阳成官网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条 学院成立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,认真落实就业工作“一把手”工程,学院分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,副院长任副组长,各系主任及毕业班辅导员为成员。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围绕学校工作中心,以服务学生和用人单位为目标,共同为学生就业做好服务工作。
第二章 就业工作主要内容
第三条 做好就业工作计划的制定和总结,毕业生生源汇总整理和统计上报工作。
第四条 了解毕业生思想状况,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就业观念,准确定位、爱岗敬业、诚实守信;组织开展毕业生职业能力提升活动、进行创业教育、组织、指导学生参加就业招聘。
第五条 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,努力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,收集、审核需求信息并向毕业生发布,积极推荐学生就业,做好毕业生实习基地的开拓建设以及相关资料收集汇总。
第七条 落实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和就业困难毕业生的帮扶工作。
第八条 负责毕业生就业推荐表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发放审核和档案整理转递工作。
第九条 对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分析形成报告;对毕业未就业学生进行跟踪服务指导,落实“离校不离心”政策。
第十条 密切与就业指导中心的联系,按要求完成各项就业工作,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就业工作精神。
第十一条 做好毕业教育及学生文明离校教育工作。
第三章 毕业生主要职责
第十二条 认真学习国家和学校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政策和规定,认真填写就业推荐表、三方协议等相关材料;向用人单位如实介绍自己的情况,表明自己的就业意向。
第十三条 积极参加学校、学院组织的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活动,树立正确的就业观,准确定位,积极就业。
第十四条 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,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认真履行合约,按学校要求及时上交就业协议书等相关资料。
第十五条 根据签订的协议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,若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的,需及时办理请假手续,需解约者,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后办理解约手续,违约者按相关规定处理。
第十六条 遵守校纪、校规,做到文明离校。
第十七条 毕业生毕业离校后,应配合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就业、创业等信息反馈事宜。
第四章 附 则
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tyc1286太阳成集团分党委负责解释。
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二零一四年三月三十日